近日,广电总局下发《关于清理广播电视“送礼”广告的通知》,要求各级电台电视台立即删除含有渲染“送礼”内容的广告.送礼广告经久不衰,源于中国的传统习俗,也是商家大赚一笔的由头。
不可否认,诸如此般“送礼首选”、“送领导”、“上级有面子”等渲染“送礼”的内容,且礼品中不乏名表、珍邮、金银纪念币等广告,确实需要肃清。粗俗、令观众厌恶、污染荧屏不说,也委实易助长社会不良风气。但若据此便将送礼广告一概抹杀,显然也有矫枉过正之虞。
如你所知,我国是礼仪之邦,礼尚往来可谓是我们的传统美德,“送礼”并无原罪。“送礼”如同一种情感传递的方式,只是情谊表达的工具,只是亲情互动、增进情感的载体。常言的“礼轻情意重”,揭示的正是象征性意义才是“送礼”的本质属性。既如此,送礼广告也并无不妥。只要广告形式恪守伦理传播责任,不太粗俗和露骨,终究无可厚非。
并且,广告的意义在于宣传和推销,重在对商品的解读,不违公序良俗的“送礼”广告也不例外,与其它商品广告也有共同的指向:终究以消费者关注以致于去购买广告商品为旨归。如果愣是说所有的送礼广告都存在“助长不良风气”、“传递了不正确的价值观”的嫌疑,难免归因有点因果倒置,也是“遵纪守法”的送礼广告的不可承受之重。
当然,现在有了新状况。“送礼”已然剥离了其象征性的本意,愈发成为“利益交易”的代名词。一听“送礼”,即是“送礼经济学”,我们的潜意识里不再是之前亲朋好友之间正常的交往,而是充斥着暗藏“灰色交易”、易滋生腐败、“藏污纳垢”的无尽想象。以此,取缔“易助长不良风气”的送礼广告顺理成章,但诸如此番却不是“叫停广播电视送礼广告”的理由。“叫停送礼广告”,除了误杀一些不出格的送礼广告之外,更关键的是问题的着重点不在于“送礼广告”。以“官场送礼”为例,人们之所以听闻“送礼”无异于“腐败”,真正的问题是公权力不受约束,制度笼子并不牢靠。公权力乖张、任意驰骋,恐怕禁绝送礼广告,也难嬗变“官场送礼”的不正之风。
杜绝送礼歪风,不该“大人生病孩子吃药”;规则与机制不全,不该彻底抹杀送礼广告。如果说,不切实践履“八项规定”、“六项禁令”是一种形式主义,那么矫枉过正、听风即雨、过度解读,也算不算是一种误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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