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质量保证体系
1工程质量目标
本工程质量目标:创巴渝杯。
2质量保证组织措施
(1)本工程作为我公司重点创优工程,从人、财、物上全力支持。
(2)严格贯彻执行ISO9001标准及公司相应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等相关内容要求。
(3)以项目经理为主,成立质量创优小组,公司派专职工种人员操作关键部位,并由公司专业精品班组参与。
(4)对项目经理及质量创优小组各级负责人制定质量责任制,各岗职责分明,分工负责,做到环环紧扣,遵章执行,并对每人进行经济挂钩,对质量达到预期目标的予以奖励,达不到予以处罚。
(5)建立工程质量预检制:由操作班组长主持,由工地质量技术人员及相关班组长参加,对该分项工程在下道工序未施工前对前道工程质量检查,认真处理预检中提出的质量问题,未经预检或预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6)事前技术交底制:每一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由工地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交底签字后方可进行施工,并由技术人员在施工中督促执行。
(7)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工程隐蔽前24小时应书面通知甲方监理或质监部门,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确保隐蔽工程质量。
(8)建立质量巡视检查制: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及时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9)坚持按正确的施工顺序、工艺操作、不贪图方便,避免影响工程质量。
3质量体系控制措施
(1) 质量保证体系
(2)本公司已编制符合ISO9001标准要求的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中标后将组织工程项目经理部作为本工程的管理机构,全面执行质量保证手册及质量保证程序。
(3)为满足合同规定的要求,我公司已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编制质量计划,并确定和配备必要的控制手段、过程、工艺装备、资源和技能,以达到合同的要求质量。
3.1文件和资料的控制
(1)由项目经理部办公室负责管理性文件的收发、传阅、编制清单归类保存。
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施工图、技术核定单、变更通知单的收发,负责编制目录,分发清单,所有施工图的持有人应对图纸的修改,变更及时标识。
(2)所有文件资料由文件批准人决定发放范围和份数,文件发放人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按发放范围和数量发放文件,并做好编号及登记。
(3)文件领用人在收到文件和资料时,应在文件发放的表格上登记签字。
(4)在发放过程中,文件使用部门应及时撤出作废/失效文件。
(5)当文件使用人的文件破损严重,影响使用时,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更换手续,交回破损文件,补发新文件、编号不变,文件发放部门应将原破损文件收回处理。
(6)文件使用人文件丢失后,应向文件发放部门办理补领手续,在补领申请时必须作出书面说明,文件发放部门在补发文件时应重新进行分发编号,并注明作废。
(7)在用有效文件控制清单
项目经理部办公室负责编制管理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项目工程部负责编制技术性《有效文件控制清单》,以识别和管理在用有效文件及现行修订状态。
(8)文件和资料的更改
当文件和资料需要更改时,应由文件更改人或更改部门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说明更改的理由依据和更改内容,如更改涉及其它部门时,应重新会审。
文件更改原则上应由原审批人审批,当原审批人不在或需指定其它人员审批时,则该人应得到相应的授权书和文件审批所需的有关背景资料。
经更改审批的文件,由审批人填写《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并发至有关部门。
文件持有人根据《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的指令,直接在文件的相应处进行更改,但应确保内容的正确、清晰,并将《文件更改通知单》附于文件后或收回原文件,并做好发放登记。
文件更改后,文件更改部门应将更改内容审批件存档备查。
文件更改应做好记录和标识。
作废的文件应加盖“作盖”印章,已作废、失效的文件应在文件的使用场合中撤出。
文件和资料的保管
文件和资料持有人应妥善保管好所用的文件资料,防止丢失、损坏,若损坏丢失应向主管领导报告,批准后按规定办理。
文件资料的存档按公司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办理。
文件管理人在调离岗位或存档时,必须移交全部文件,并作好文件移交记录。
(8)文件和资料的使用控制
文件和资料需要时,由需要人填写《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应经主管部门或部门负责人批准,规定复印的份数、编号,发放应做好记录和登记。
需要临时借阅文件的人员应填写《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经文件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后必须及时归还,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外借,如确需外借,需经主管领导批准。
(10)记录
文件和资料发放登记表
文件和资料收到登记表
文件和资料更改申请表
文件和资料更改通知单
文件和资料复印审批表
文件和资料存档(移交)记录
文件和资料补领审批表
有效文件控制清单
文件和资料借阅申请单
3.2产品(材料)采购的控制
(1)根据采购对最终产品的质量影响程度,对采购材料进行分类。
a重要类:
属主要及大宗量产品,直接影响最终产品质量的产品,应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中采购。
b普通类:
除上述产品以外的产品,允许在市场直接采购。
(2)重要产品供应商的评价
采购前,必须进行供应商的评价。
供应商评价由办事处组织进行评价,由项目经理、质量员、材料员参加。
评价内容:
对供应商类似产品生产过程和服务的以往业绩进行评审。
对提供的样品质量进行鉴定。
是否具备生产许可证或产品使用许可证。
生产能力及能否履行合同能力的调查。
必要时对供应商质量体系评价。
企业信誉。
价格水平。
根据评价结果,由项目经理部编制合格供应商名单报办事处主任批准,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并作好《供应商评价记录》,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中实施采购。
(3)对合格供应商的控制
根据采购产品对工程质量的影响程度,对合格供应商实施控制:控制方法是:
每年一次对合格供应商进行复评,发现不合格,限期整改。
对合格供应商产品进行跟踪验证,一次不合格进行退货,调换并警告,再次不合格撤换合格供应商。
(4)采购文件
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
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必须满足设计及有关规定要求,必要时由总公司工程部提供。
采购计划
采购计划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
采购计划由办事处主任负责批准。
采购计划的内容:产品的名称、数量、质量要求、生产厂家、采购日期及交货验收方式等。
采购合同
必要时,采购前应签订采购合同,采购合同由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人负责签订,签订前必须经办事处主任批准。
采购合同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质量要求、价格付款方式、交付时间、交付验收方式以及有任意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时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必要时,可增加质量保证要求,包括适用的质量体系、标准名称、版本号。
(5)采购的实施
由项目经理部材料员按批准的采购文件,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中进行采购。
当生产急需,需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之外采购时,应由项目经理部提出申请,经办事处主任批准后,方可在合格供应商名单之外的单位采购,采购产品必须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再对分承包方进行追补评价。
因特殊原因需修改采购合同时,由材料员负责应及时与供应商联系,协商解决合同变更后的有关事宜,并形成记录。
(6)采购产品的验证
在供应商货源处的验证
当需要在供应商货源处进行采购产品验证时,项目经理部应在采购合同中规定验证的安排及产品放行的方式。
当顾客要求对供应商产品进行验证时,本公司提供必要的条件,使顾客能在项目经理部或供应商货源处对采购产品进行验证,但顾客的验证,本公司不能作为供应商对质量控制的有效依据。
顾客的验证不能替代本公司的验证,既不能免除本公司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也不能排除其后顾客的拒收。
(7)记录
供应商评价记录。
合格供应商名单。
合格供应商不合格品记录。
产品采购计划表。
3.3顾客(业主)提供产品(材料设备)的控制
(1)由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规定,列出顾客提供的产品清单,上报办事处,便于从总体上进行控制,清单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供货日期等。
(2)验证
顾客提供产品的验证
顾客提供的产品由各项目经理部的材料员会同质量员负责验证,验证方法按《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执行,验证包括:
提供产品清单或相当于清单式样的票据。
对特定的产品必须双方共同看样,必要时由质监、监理或设计部门参加,共同认可。
如果顾客提供的产品经验证达不到规定要求时,本公司可采取:
拒收;
经本公司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批准后让步接收,并作好记录标识。
(3)若发现顾客提供产品缺少、损坏,不适用的情况报告项目经理,由项目经理部编写《顾客提供产品的丢失、损坏或不适用情况记录》,并及时与顾客联系处理。
所有的验证都必须做好记录。
验收的依据:施工合同和验收规范。
本公司的验证不能免除顾客提供可接受产品的责任。
贮存和维护
顾客提供的产品经验证合格后按《搬运和贮存控制程序》及《防护和交付控制程序》进行实施。
在贮存过程中,发现顾客提供的产品丢失、损坏和不适用等情况,应做好记录,向项目经理报告和与顾客联系,同时采取措施或处理。
(4)记录
顾客提供产品清单。
顾客提供产品的丢失、损坏或不适用情况记录。
3.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1)产品的标识
进场产品的标识。
进场产品应带有标识,其内容为:
经销单位、生产厂家、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试验报告、质保单或合格证、生产日期等。
合格物料入库后,仓库管理员应在入库登记册与登记卡上注明产品的标识,内容包括产地、名称、数量、规格(型号)、进货日期等。
施工过程标识(分部分项工程)。
必要时形成分部分项工程由施工员打上标识。
标识的内容包括:工序名称组成分项工程各道工序操作者姓名、施工日期、质量等级,并作好相应记录。
对于不能作标识的,记录可作为标识。
(2)成品标识:
本公司基本上存在成品标识,但为了某种需要,必要时可对建筑工程进行标识,内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质监、监理单位)、施工日期、质量等级等。
所有标识应设置在相应的醒目位置,并加以保护。
标识在施工、搬运贮存过程中消失时,应重新标识,一旦无法确认时,由操作者报告仓库保管员或施工员,经过校验确认后,再进行重新标识。
(3)进场产品标识由仓库管理员加以保护,分部分项工程标识由质量员和施工员共同负责保护。
(4)所有的记录由项目经理部资料员妥善保存,以便查阅,具体按《质量记录的控制程序》进行实施。
(5)标识用的印章、代码、标牌等由材料员、仓库保管员负责保管。
(6)可追溯性
当合同和内容管理要求对产品或过程有实施追溯要求时,应对每批产品或每个过程作 性标识,在标识上注明追溯终点和起点,并作好记录。
当需要追溯时,由项目经理部施工员具体负责实施。
3.5工程实施过程的质量控制
(1)过程的确定和策划
由总公司工程部组织项目经理部确定并策划直接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安装过程,确保工程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
由总公司工程部组织项目经理部技术人员共同研究针对单位工程编制《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落实各项质量措施并报总公司工程部审批。
明确工程项目的特殊过程。
(2)过程控制
过程的准备(施工准备)。
开工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由项目经理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部公司工程部审批,必要时由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质量计划)应对质量目标、施工工期、施工方法、质量保证措施、检验和试验计划、施工设备、产品材料要求、施工人员、安全保证措施、环境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
由总公司工程部编制或提供与过程相应的作业指导书,如技术标准、施工规范等。
进行三级技术交底:根据《质量计划》和规定要求,在每项工序开工前先由公司或办事处工程技术人员对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人员交底,再由项目经理部工程技术人员对班组长交底,最后由班组长对作业人员交底。
一般过程的控制(施工控制)
工艺方法(施工方法)
按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严格按照设计文件、国家施工规范、德阳市市有关规定和作业指导书进行施工。
施工人员
满足工程的施工过程能力。
所有的施工人员必须受过适当的培训和经过技术交底与安全交底方可上岗。
项目经理部所有的管理人员都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
施工材料
进场产品必须满足《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中合格品的要求,否则严禁使用。
施工设备控制
设备的配备
根据施工的需要,由工程项目经理部提出申请,办事处主任批准后配置。
设备的验收认可
由设备科负责对新配置大型设备的性能、状态、操作控制进行验证认可,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新配置的小型设备的性能、状态进行剑验收认可,以确保其过程能力满足要求,如因工艺发生重大变化,实施新工艺,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由设备科负责对设备进行认可。
设备的检修维护
由公司设备科编制年度大修计划,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设备科负责对每次设备大修及安拆工作安排,并在大修及安拆后组织验收认可作好记录。
项目经理部的设备管理员负责小型设备(除大型设备以外)的旬检,并作记录。
在用小型设备由项目经理部组织维修保养,大型设备由设备科组织维修保养,并作好记录。
施工现场使用的检测设备按《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控制程序》执行。
施工环境与安全的控制。
在特殊环境下应有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及施工的顺利进行。
由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员负责现场的环境管理,确保现场道路畅通,物料堆放有序,环境整洁卫生,施工文明规范,创建一个舒适文明的施工现场和生活环境,以满足施工质量控制要求。
由工程项目经理部安全负责过程施工的安全检查和防护措施,督促落实施工安全规范、操作规程。
对适宜过程的参数和产品的特性进行监控。
各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员负责对施工过程作业的参数实施监控。
质量检验和试验:按《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进行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3.6规定技艺的评定细则。
(1)必要时用文字、图示方法规定技艺评定准则或用样板、样件等实物作为技艺评定标准。
(2)过程的技艺标准由项目经理部负责编制,由工程部经理或副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3)特殊过程的控制
本工程确定的特殊过程为:焊接、防水,除执行规定的要求外还必须执行以下规定:
对人员控制
对上岗人员经过质量教育后,由工程部办事处组织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对特殊过程操作工分别进行技术交底、过程验收标准、质量目标的交底、安全交底,并作好记录。
对每个特殊过程的操作工组织培训,按《培训控制程序》执行。
由工程部办事处对特殊过程操作工定期进行考核,持证上岗。
对设备的控制
对特殊过程使用设备,大型设备由设备科检定和使用前的检查,小型设备由项目经理部检查,以确保设备的完好,并作好记录。
参数监控
对特殊过程中的质量特性和参数,由质量员进行连续监控,焊接控制:电流、温度、焊剂,防水工程控制;延伸率、软化点、温度,砼浇灌控制:28天抗压强度报告、测温记录、坍落度测试记录等,具体执行施工工艺标准。
(4)记录
国家和地方行业规定的质量保证资料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设备检修保养调试鉴定记录。
施工设备台由台帐。
3.7检验和试验控制
(1)进货检验和试验
所有进货产品都必须进行验证,并验证其合格证或质保单。
当规范规定设计和顾客有要求时,对进货产品必须进行试验。
未经检验或未经验证合格的进货产品,不投入使用或加工。
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进货产品按《不合格品的控制程序》执行。
对可追回或更换的产品,因生产急需紧急放行时,应做好标识和记录,但仍需进行检验和试验,一旦发现不合格立即返回。
(2)过程检验和试验
对分部分项工程必须按验收规范、设计及使用功能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对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基础及中间结构的检验和试验由办事处或工程部组织设计部门、质监部、监理部门及业主共同进行验收。
其他分部分项工程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办事处进行验收。
对所有分项分部工程根据检验和试验结果进行质量等级评定。
当检验和试验发现不合格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应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且有可靠的追回程序而例外放行时,必须经过审批,并对该过程产品作好标识和记录,但仍需要进行检验和试验,一旦发现不合格应立即追回和更换。
(3)最终检验和试验(竣工工程的内部验收)
由办事处会同工程部组织组成验收小组,按合同要求和国家建筑安装工程验收规范进行内部验收。
验收主要内容包括:
单位工程综合评定。
工程技术资料核查。
观感质量评定。
由验收小组对整个工程所发生的不合格项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度》进行实施。
工程经验收达到验收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要求后,由项目经理部填写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技术资料经工程部核查合格后,提交当地质量监督部门进行验收。
当质监部门、设计部门及顾客提出整改通知单时,项目经理部应按整改通知单的内容进行整改,直至工程符合交付要求。
(4)检验和试验记录要求
所有检验和试验均应建立和保存记录。
记录应表明产品是否按验收标准通过了检验和试验。
记录必须有授权的检验人员签字。
(5)记录
《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定统一表式。
《国家材料试验规范》规定统一表式。
进货产品验证记录。
紧急放行记录。
现场检查记录。
3.8检验、试验、测量和计量设备(以下简称检测设备)的控制
(1)检测设备的配合
各项目经理部根据施工生产及技术改进的需要编制添置检测设备计划报公司全质办。
全质办根据上报的计划经审核平衡,报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批准后由项目经理部或检测设备的使用部门,根据所定的规格型号、精确度等级和使用范围进行采购以,也可委托全质办购置。
检测设备的生产单位必须是国家认可的有生产许可证的、质量稳定可靠的单位,计量器具必须有“MC”标志。
(2)检测设备的检定、校准
购置的检测试验设备须经全质办或送上级国家技术监督部门检定合格后贴上标识方可领出使用。
凡本公司使用的计量器具,必须进行周期检定,周期检定的安排全质办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公司计量器具及设备使用的实际情况确定检定周期,并编制周检计划。
所有检测设备(无论是本公司采购的还是租用的,还是顾客提供的),在使用前必须经过检定、校准。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必须按国家有关的规程执行,由全质办组织项目经理部负责送检,其他检测设备按公司规定的检定周期和校准方式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当不存在量值溯源基准时,由全质办编制自校规程,按自校规程进行检验校准。
建立、保存设备的校准记录。
记录内容包括:校验实施人、设备型号、校验时间、 性标识、检测周期及有效期限、校验方法、验收标准,以及发现问题应采取的措施。
由全质办负责建立和保存检定、校准的记录。
所有的检测设备都必须带有其校准状态的标识。
一旦发现检测设备未处于校准或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暂停使用,立即评定已检验和试验结果的有效性,并形成记录。
除按规定周期校正外,产生下列情况时应重新校准检测设备,以保证其准确度和适用性。
对检测设备的准确性产生怀疑时;
检测设备被拆卸或损坏时;
检测设备修理后。
防止检测设备因调整不当使其校准失效,则全质办对其重新校准,以满足精度要求。
所有检测设备(包括公司自己的、租用的和顾客提供的)由全质办建立总台帐,项目经理部建立分台帐,由各级计量员分别管理。
3.9检测设备维护保养
当顾客或其代表要求时,全质办可提供有关检测设备的技术资料。
封存和重新启用
长期不用的检测设备可以封存,由全质办发“封存”标志,粘贴于该设备明显处以防误用。
封存的检测设备,由各使用单位隔离保管不得使用。
封存的检测设备要重新启用,使用单位应向全质办上报启封申请,启封的检测设备要先进行检定或校准,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并重新进入周检计划。
报废
检测设备检定不合格又无法修理或无修理价值的由使用单位填写报废申请表,由全质办负责人批准后方可予以报废,同时在台帐中注销。
记录
检测设备采购审批表。
检测设备校验检定记录。
检测设备台帐。
检测设备周期校验计划。
检测设备维护保养鉴定记录。
检测设备降级报废申请表。
已检结果有效性评定记录。
3.10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
(1)从产品的进场施工安装到最终交付,对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加以标识。
(2)本公司对检验和试验的状态分类作以下规定。
产品未经检验和试验(未检);
产品已经检验和试验为合格(合格);
产品已检验和试验为不合格(不合格);
产品已经检验和试验为优良(优良);
产品已经检验和试验为待判(待判)。
(3)当发生下述情况时应作如下处理。
“已检待判”可通过论证必要时可通过 部门判别为“不合格”、“合格”和“优良”。
d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方式
对进货产品可采用标牌的方式。
对分部或分项工程及工序等可采用质量评定表,验收记录等。
对竣工工程内部验收可采用验收记录。
(4)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保护。
由项目经理部质量员对状态标识进行检查和监督,资料员负责收集保存。
项目经理部全体施工人员都有责任保护好状态标准,当标识不清,损坏或失去标识,由原标识人重新确认标识;无法判别的,应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
3.11不合格品的控制和处理
(1)不合格品控制的范围
进货产品的不合格。
施工过程出现的不合格包括分部分项、工序、隐蔽工程等不合格。
竣工工程出现的不合格。
(2)不合格品的记录、标识和隔离
针对不合格品由项目经理部质量员或施工员根据产品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填写不合格报告并进行记录,由公司工程部审核后,分送项目经理部以及产品的分承包方。
对进场产品施工过程以及竣工工程的不合格品按《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标识。
对不合格品进行记录,如不合格报告、检验记录等。
可行时,为避免与合格品的混淆,对不合格品进行隔离。
(3)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置。
不合格采购产品的评审处置。
经检验判为不合格的采购产品,由项目经理部质量员负责进行评审处置。
处置方法:
退货。
降级使用。
不合格分项的评审处置
在分部分项评定中,发现不合格品,公司工程部根据不合格品的情况进行评审处置,处置方法:
返工,以达到规定要求。
单位工程评定不合格品评审处置。
建筑工程不允许不合格单位工程交付使用。
当合同规定时,本公司若要使用或返修不合格品应向顾客提出让步申请,经顾客同意后才能实施,对接收不合格品的返修的实际情况应加以记录。
对作出返修或返工后的产品(工程)应按《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重新进行检验和试验,合格后才能放行,并保存记录。
3.12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
(1)纠正措施
采取纠正措施的时机
内部或外部审核时发现的不合格项。
工程出现严重不合格或连续发生三次以上不合格。
顾客对工程有严重的投诉和抱怨。
管理评审时提出的整改意见。
纠正
针对出现的不合格和顾客意见,项目经理部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和《服务程序》进行有效地处置。
对不合格原因分析
在采取纠正措施之前,发生不合格的部门应组织有关人员调查分析不合格的原因,并作好记录。
制订纠正措施
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发生不合格部门,应制定相应的纠正措施计划,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表》计划应考虑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纠正措施计划公司管理者代表审批后组织实施。
纠正措施的实施验证:
对工程产生的不合格制订的纠正措施由发生不合格的项目经理部针对不合格品进行实施,由公司工程部负责对纠正措施的实施及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
对体系不合格制订的纠正措施,由发生不合格的部门针对不合格进行实施,由全质办负责对纠正措施的实施及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
纠正措施经跟踪验证若无效,应重新制订纠正措施和跟踪验证。
(2)预防措施
信息的收集和分析
利用适当的信息来源如质量记录,审核结果,顾客意见,服务报告等,调查分析不合格的潜在原因。
预防措施的确定
根据原因分析,有关部门应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计划,填写《纠正/预防措施表》计划应考虑针对性、实效性、可操作性和经济性。
预防措施的实施验证。
对工程潜在不合格制订的预防措施由项目经理部针对潜在的不合格进行实施,公司工程部负责对预防措施的实施及其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
对体系潜在不合格制订的预防措施由相关职能部门针对潜的不合格进行实施,由全质办负责对预防措施的实施及其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
对所采取的预防措施有关信息提交管理评审,并作好记录。
纠正和预防措施所引起的文件更改,执行《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3.13贮存的控制
(1)产品进场后,项目经理部应按《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进行标识,并保护好标识。
(2)产品进场入库必须经过验收,按《检验和试验控制程序》执行。
(3)产品贮存应有合适的贮存措施(防护和隔离)和适宜的场地或库房,贮存条件应与产品物资的要求相适应。
(4)对贮存产品实行先入先出原则,特别是容易变质的化学物品应注意有效期限,保证贮存质量。
(5)对允许露天堆放的产品要妥善堆码,经常检查,保证产品在贮存过程中不受损坏。
(6)产品的入库贮存和出库应有记录,应有产品物资出入登记册,标识卡、收料单、领料单,做到帐、物、卡相符。
(7)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对贮存的产品每月进行定期检查,检查贮存的质量与环境,对报废品及时进行处理。
3.14成品和半成品防护及交付控制
(1)防护
工序防护,在进入后道施工工序前需要时对前道工序采取防护措施,使前一道工序不受损坏,可采取封闭或隔离,保护工序质量。
竣工防护,在工程竣工后向顾客交付前,本公司对整个工程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具体工作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完成。
防护措施是在不造成产品或工序影响的前提下进行。
防护期限必须至工程交付止。
(2)竣工工程的交付验收
本公司应按合同规定要求全部完成并进行交工验收后才能将工程交付给顾客。
竣工工程的交付验收由公司总工程师或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工程部、办事处会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参加,项目经理部应做好竣工验收记录。
交付验收方式一般在工程现场进行,由上述人员听取本公司代表对工程建设的汇报,并对工程进行实地验收,最后由质监部门对工程的质量等级作出核定并签字。
由工程部办事处负责办理工程移交手续,填写《工程移交书》,本公司与业主双方负责人签字后,将工程移交给业主管理,并按合同规定要求,提交有关工程技术资料。
同一单位工程有某些分项工程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进行一次验收交付的,可分段或分期进行验收交付,必须做好缓期交付记录。
3.15工程交付后为用户服务的控制
(1)服务范围和计划
国家及地方规范规定和合同文件中明确的本公司工程责任而提供保证的服务。
服务计划由工程部编制,报总经理审批。
(2)服务内容和方式。
质量回访。
由工程部负责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调查,听取用户对质量的意见和建议,并请顾客填写《竣工工程回访录》。对顾客意见和要求按《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处置。
保修。
对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负责合同规定的保修期限内的保修、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顾客使用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或超过保修期限,本公司可协助修理,收取工本费用。
由于设计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本公司积极配合。
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认真对待顾客投诉,保存原件,并作好记录,可作为调查和分析的依据,以利改进。
(3)服务的实施和报告。
工程部根据服务计划,负责服务内容的安排实施。
工程部根据服务情况和服务结果进行记录,并形成报告。
(4)服务的验证。
工程部负责对每次服务的实施和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如发现达不到服务的预期目的和要求,应重新采取措施,以确保服务满足规定的要求。
由公司工程部填写《竣工工程回访记录》及《顾客投诉处理记录》,并且向顾客取证,得到顾客满意的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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